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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2005-08-05文:强制婚检侵犯公民私权--有点想法--沈理然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5-21 17:00:53

         婚姻与婚检到底是不是“私权”。今天偶尔翻阅旧书发现不知为何自己会将《新京报》上这则消息剪了下来放在书里。北京妇联举办的论坛上,有医学院的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都在强调“婚姻”与“婚检”为“私权”。我想这种可以理性使用“私权”的社会基础和能力在哪里?思想是可以超越现实的,现实的存在与不违背社会发展的规律是不可超越的。学者在讨论社会现实问题时,还是要看清现实需要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向前推进。社会发展很多层面上是“推进”的。如果是“推进”,“私权”的理解要从社会面上来认识。

 


TAG: 沈理然 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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