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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人第四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17 10:33:18 / 个人分类:休闲

红楼梦中人第四回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2005年重印,第55~66页内容。

 

时间:贾雨村应天府任职之时

地点:京都贾府、衙门

人物:贾珠、李纨、贾兰一家,雨村、门子、王老爷一伙,原告冯渊一家,被告薛蟠,当事人拐子、英莲,薛家薛姨妈、薛宝钗,王家王子腾,贾家贾政、贾琏、贾赦、贾珍、王夫人等。

 

石头古巷29日记:

此回曰“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开头就先写了贾珠之妻李纨,这李氏虽然读了些书、认得几个字、记得几个前朝贤女,结果青春丧偶,在那膏梁锦绣之中,毫无性情欲望,一门心思侍亲养子,可见是个薄命女了,那贾珠自然是个薄命郎。

 

可怜这英莲,大家公认的薄命女,第一回书那僧人见了大哭骂其为有命无运累及爹娘的东西。三岁被拐,如今十二三岁(书上说隔了七八年,看来有待于考证),被那拐子折磨了好几年,好不容易遇到个多情的冯渊公子,结果被那呆霸王薛蟠活活打死,成就了薄命郎之英名。

 

还有个薄命女——薛姨妈,中年丧夫,膝下儿女各一个,家族生意一度萧条,如今只好投奔姨家或舅家。这样的结果是:又一个薄命女薛宝钗隆重登场了!

 

看红楼梦中女人,有几个不是薄命女的呢?满满一屋子呀,至于薄命郎嘛,也不少见,负心汉则更多。

 

此回又曰“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说起葫芦僧,不得不提一个庙字(庙同妙),第一回提到个葫芦庙,第二回提到个智通寺庙,第三回宝玉去庙里还愿,第四回则又回到葫芦庙了。雨村兄与葫芦庙缘分还真大呀,这不,又遇上故友了!

诗云:

葫芦庙中小沙弥,蓄发充当衙门子;

抄得护官符一篇,被人葫芦远充配!

 

要说这雨村,听他上回书的一番精彩论述,如今好不容易复职当了官,满腔热血以为要报效国家朝廷与百姓,新官上任本来是要三把火的,听了原告陈述,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结果被那“护官符”点悟、门子密谋、王老爷密谈、自己“大丈夫相机而动”,很快就干了件放屁的事来,还非常及时地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告知“令甥之事已了,不必过虑”等语。看来贪官也改不了本性,也算是个葫芦,口开得小,肚子倒不小,胃口大哟。

 

葫芦还有一人,系谁?薛蟠。对,就是他。

诗云:

人称呆霸王,游玩走四方;

今遇得英莲,噩梦缠身长。

看他到了贾府就不学好,今日会酒,明日观花,聚赌嫖娼,无所不至,引诱得比前些坏了一倍不止,可想这贾府此时已经黑暗到啥程度!投奔至此,意义何在?葫芦呀……。

 

另外,不得不提的一个人物——薛大小姐,薛宝钗。

诗云:

肌骨莹润滑,举止娴更雅;

针指家计事,为母把持家。

皇上降隆恩,备选陪公主;

贾家强收留,梨香院入住。

看来是家境败落,不然这薛大小姐应该是进宫去陪公主郡主读书地,虽然已经都报名备案了,但是这等美女为何没有选上?难道遇上哪个走后门的顶替、评委偏颇不批、干脆自己放弃,总之可惜可惜。

 

经典“护官符”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本回诗云:

薄命男女三对半,葫芦贪官乱判案;

宝钗登场篇幅少,为何只写梨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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