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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旭之死与谁有关?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28 13:28:13 / 个人分类:思考

引子:

   撒点野于2007年12月6日上午发表的博客透露,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最近录制了一期“陈晓旭家人诉说陈晓旭最后的日子”的节目。该博文说:“陈晓旭出家之后,陈晓旭的父母才得知道她患了乳腺癌的真相。陈强找了医生配了一种中药,要陈晓旭服用治病。但陈晓旭拒绝了,说了吃药就不虔诚了!后来陈强去了庙里,找到法师谈了之后,法师同意陈晓旭服用。陈晓旭得知后,坐着轮椅出来,说:爸,我喝药,我要喝三十毫升!(那个药每次服用三十毫升。)那时陈晓旭的癌症细胞已经扩散,服药已经晚了。去世前的日子是姑姑和妹妹一直陪伴在深圳的那个道场的。当鲁豫问陈晓旭的姑姑:为什么不坚持服药治疗呢?姑姑饮泣低声说:当时道场的限制很多……”

 

毛嘉陵 撰文

    以上陈晓旭家人的陈述,充分表明受人喜爱的电视剧《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陈晓旭的死,不仅与中医无关,也与西医无关。在没有更多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我无意去质疑那个“道场”(此案另存,如有司法公安介入再议),仅能认为这是陈晓旭的“自我选择”!谁能知道,这是天意呢?还是宿命呢?当然,我更不能随便说这是谁谁谁对陈晓旭的陷害。

    无论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关键是陈晓旭自己快乐就足已!……

    然而,中国科学院何××院士却跳将出来,以陈晓旭之死来借题发挥、制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新闻事件,这不仅仅是对中医的攻击,也是对陈晓旭自我选择就医方式权益的粗暴干涉,更是对陈晓旭人格的一种侮辱。

    在此,我要再次强调的是,以上“陈晓旭家人的陈述”这一铁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位何××院士的信口开河:“陈晓旭是被中医害死的”,是何等的荒唐和无耻!这种不重事实、口无遮拦的态度,丧失了一个科学家必须具备的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何××院士上演的这出闹剧,是给中国科学院增了光还是丢了脸呢?作为一个退休老院士,中科院可能拿他也无可奈何,只能随他而去,也许这更助长了他这几年的“倚老卖老”、“逮谁骂谁”,终于将其培养成为全国最著名的唾沫四溅之“口水院士”。

    以下是毛嘉陵在《第三只眼看中医》(2007年7月北京科技出版社出版)书中对何××院士诬陷中医害死陈晓旭的点评:    

2007年5月29日,何院士却在南宁放言:“陈晓旭是被中医害死的”。《新民周刊》还为此专访了何院士,他说:“大报小报到处都是,讲得很详细:开始她右边有点疼,找中医看,中医没当回事;好多人都劝陈晓旭看西医,她顽固拒绝;后来疼得受不了,她去诊断是乳腺癌晚期,想开刀都来不及了。”其实,媒体报道的这些情况很多都是“打听到的”,并不是陈晓旭家人正式对外介绍的,更不是医疗机构的正式说明。而何院士却据此坚称:“中医耽误了治疗时间”,并不负责任地得出了中医害死陈晓旭的结论。

    如果是这样,这件事就上升成为了一件医疗事故。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足以构成最为严重的“造成患者死亡”的一级医疗事故,就应由陈晓旭的家属向卫生行政机构提出进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既然已变成为医疗事故了,很显然,何院士对此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在没有正式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公布之前,这种信口开河的“说三道四”,只能说明何院士的法制观念不强。即使是医疗事故,也只应追究那位当事中医师的责任,而不能以此来将整个中医全骂了。而且还用了“害死”两字,这个事情的性质就更严重,已不仅仅是一般的医疗事故了,还应该上升为“刑事案件”,如果何院士法制观念强的话,早已经应该“报警了”,而不能仅仅大骂一通中医就算了。

    2007年6月14日,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一次中医科普宣传活动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大家普遍关注的“陈晓旭是被中医害死的”的个别言论,进行了不点名的批驳。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王国强讲话,现摘要几句如下:“我认为,借一个人们所喜爱的影视演员的去世,以此来攻击中医药,说中医药不科学,我看这是很不严肃,或者说很不道德,也是很不科学的事情。……现在每天有不少人去世,其中也有不少的人看过中医、吃过中药,难道就可以说去世的人是让中医中药害死的吗?那反过来讲,其中也有不少人用西医治疗,吃的是西药,难道那样就可以说西医药不科学吗?这是一个最起码的常识。”

    没过几天,何院士就以《何祚庥回应卫生部王国强副部长——中医害死陈晓旭的说法“很不道德”吗?》一文,反击王国强对其的批驳。何院士认为:“不能不遗憾地指出,这位中医药管理局王国强局长兼卫生部副部长的讲话很不科学,也很没有逻辑或很不严肃。‘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去世,难道都是中医害死的’?请注意:何祚庥只是说‘陈晓旭是被中医害死的’,但是这位王局长却将这一‘陈晓旭’放大到‘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

    其实,我们核对一下王国强讲话的原文就可以发现,何院士在引用王国强讲话时有误,是媒体报道不清楚,还是他自己断章取义呢?王国强原话讲:“现在每天有不少人去世,其中也有不少的人看过中医、吃过中药,难道就可以说去世的人是让中医中药害死的吗?这句话讲得很恰当,本来没有任何错误。而何院士则将“其中也有不少的人看过中医、吃过中药”这句处于中间的很重要的条件性句子给“漏掉”了,当然意思就完全大变,必然会错误地得出结论:“这位王局长却将这一‘陈晓旭’放大到‘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从而认为王国强的讲话“没有逻辑或很不严肃”。

    这样很容易就误导没有读过王国强讲话原文的读者,认为王国强的讲话既没有逻辑性,又很没有道理。其实,没有道理的是何院士,因为首先是何院士在没有任何正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诬陷中医害死了陈晓旭而引出了事端,给社会造成了不和谐之音。

    此外,何院士还认为王国强连乳腺癌早中期能手术治愈的常识都不知道,故愤愤地说:“请恕我直率地说,阁下不够格充当卫生部副部长。”大家知道,虽然现在的医学有了很大进步,对包括乳腺癌在内的一些癌症都有治愈的可能,但这毕竟是一个难治之症,即使对某些癌症有百分之八九十的治愈率,也还有百分之一二十的死亡率,何院士仅凭一些媒体“打听到的情况”,而非正式的医疗鉴定,就认定陈晓旭的情况一定就属于“应该治好的”那一部分人,这样草率地下结论的方式客观吗?何况陈晓旭本身还有一些“不愿接受西医治疗”等对选择治疗方式的“个人想法”,甚至在死之前的一两个月中还拒绝接受治疗,每天都闭门听讲经。如果是因为她个人对治疗方式的选择而延误了最好的治疗时机,最终造成了死亡的严重后果,又怎能栽赃到中医身上呢?如果真是当事中医师的责任,其家属早就会要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了。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没有医疗常识的不是王国强,而正是何院士。何院士在没有可靠、确切的证据之前,就随便信口开河,诬陷中医害死陈晓旭,在受到王国强批驳后,又对王国强进行人身攻击,这难道是“科学的、严肃的、有道德的”吗?

   补充说明:以上博文于昨天下午(2007年11月6日)发表后,已有网友认为我在《第三只眼看中医》 书中对何××院士的点评还不够狠、骂得还不过瘾。网友这种爱憎分明的心情,我是充分理解的。在此,我作两点说明:

    1.由于该书是正式出版物,因此其内容观点的分寸、语言的表达方式和发表程序,肯定是与网络不同的。即使我要写得更激动一些、甚至更过火一些,也会被把关的编辑删掉。

    2.关键是我的认识问题能力和写作水平有限,希望大家容我继续努力,以后尽力写得更好更精彩。

    总之,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振兴中医药事业,努力解除大众疾苦。

TAG: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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