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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大案要案”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2-10 16:21:43

俗语说,“穷人不生病,就是走大运。”这句老话今天听来特别中肯,可引起千千万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强烈共鸣。医药费用问题,现在是广大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之一,正如《半月谈》今年第7期的调查报告《为弱势群体编织一张“精神保障网”》所指出的,如今人们“最愁的是孩子上学,最怕的是家人患病”。

  这种现状的产生当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药品定价过高。据《中国改革》今年第4期“医改困境”专题文章披露,从1980年到1999年,“在20年时间里,政府卫生支出比例平均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世界卫生组织第53届卫生大会发表的《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卫生系统:改善绩效》,在对全球191个成员国国家卫生系统的业绩做出量化评估后,对这些国家的卫生绩效进行了排名,“一个令人极为震惊的结论是:中国在‘财务负担公平性’方面,位居尼泊尔、越南之后,排名188位,倒数第四,与巴西、缅甸和塞拉利昂等国一起排在最后,被列为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而一向被人们认为是‘贫富差距极大’、‘分配极不公平’的人口大国印度,却排名43位,远远超过中国而位居世界前列。”这个排名的意义是,说明“我国‘穷人’卫生负担占其收入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富人’卫生负担占其收入的比例。”(见《差异悬殊:中国卫生保健事业面临严峻挑战》一文)由此可见,医药费用问题从根本上说,是长期积累的体制性弊端的表现,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和再分配不合理的必然结果。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当务之急是把畸高的药价,通过市场竞争降下来。积极参与、鼓励、支持这种竞争就是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的正当之举;反之,阻碍、压制和打击这种竞争,不仅是一般性的扰乱市场秩序,抵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简直就是与广大老百姓作对,不让他们好生地活下去。


  然而,有人就是要、就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许药品市场展开正当竞争,采取暴力手段吓阻药商降价。《羊城晚报》4月20日刊载《药品降价引发药市“地震”》一文报道:去年岁末以来,武汉一些大型药品连锁店打响药品降价“第一枪”———实施药品降价销售,平均降价幅度40%。此举在武汉市药品市场产生“鲇鱼效应”,先后有300多家药店大幅调低药价。武汉市民理所当然拍手欢迎药品“降价潮”的到来。但与此同时,这些平价药店却遭到了来自同行的猛烈“阻击”,他们被指责“坏了行规”,更遭到武力袭击:4月16日凌晨,率先降价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汉深大药房司门口店被身份不明者纵火,店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毁坏;18日,武昌中南路的一家平价药店又被砸,这是该药店本月装修期间第三次遭一伙不明身份者袭击……


  这些不法分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太嚣张了!这不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不正当竞争,甚至不是旧社会流氓恶霸“打码头”的惯用伎俩,纵火烧店完全是土匪强盗的行径。这种借助黑恶势力用“杀人放火”手段将威胁自己既得利益的人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暴行,难道不是比暗中贪污受贿、偷偷走私贩毒更具有社会挑战性吗?


  从关于“严打”与“反腐”的报道中,我们知道有公安部门与纪委监察系统“挂牌督办”所谓大案要案。在我看来,接连发生在武汉市区的这种纵火焚店案,就应当列入“大案要案”督办,一定要尽快查个水落石出,将犯罪分子严加惩处,以平民愤。常言道“事不过三”,武汉有的平价药店在装修期间就已三次遭受不明身份者的团伙袭击。作恶者背后的指使者是什么人?公安部门不能无所作为,听凭歹徒逞凶。


  至于一些药商药店公然结盟阻止药品降价,那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出面干预的事。纳税人养活这些管理人员不能白养。


TAG: 医改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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