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的“封面故事”是《
王振国的抗癌“神话”》,有一组3篇
调查性报道。封面上点明“专题动机”是:“这位著名的‘治癌专家’声称,他发明的抗癌药物临床有效率高达80%以上,曾经为300多万癌症患者治疗。本刊这组报道期望引发社会思考:究竟是哪些社会因素,造成了如此神话?公众又为此付出了什么?”后一个问题太简单;笔者试着来回答前一个问题。
假如这组专题报道是真实的(之所以用“假如”一词限定,是笔者为了免责,写新闻评论的人不可能把报道复核一遍再下笔吧?我相信此报道的真实性:发表这种揭露性报道是要准备上法庭的,何况挑战的是资产以亿计的老板,岂敢不如履薄冰,有一分证据讲一分话),揭出的就是一桩多重的丑闻,远比六、七年前的“神医”胡万林案更加骇人听闻。
探究造成如此神话的社会因素,仿上世纪70年代报道印度支那问题的用语“三国四方”,可以称之为“一国多方”。这里的“一国”当然是指“神话”的主角王振国,此人因“发明”了“天仙”系列抗癌药物,获得了一大堆令人目炫的荣衔,其中有不少是正经八百的,如1990年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1991年全国自学成才优秀人物、1994年“享受政府津贴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9年吉林省特级劳模、2001年被聘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他的所有这些荣衔都是因为他“发明”了全世界无人望其项背的灵药,开创了“治癌新纪元”。至于诺贝尔医学与生物学奖为什么不授予他,那只能怪国际专家有眼无珠或妒忌心超强。
共同打造王振国神话的大体有“五方”:官方、医学界、媒体、国际拆白党和公众。
首先说官方。据两位知晓内情的专家介绍,王振国在研制出“天仙”胶囊之后,找到在当时的国家科委正负责国家五年科技攻关计划的一个通化同乡,要求将他的“天仙”列入国家级科研的课题。由于王振国不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不符合申报条件,国家科委便“传话”北京广安门医院,将此“项目”与该院的两个项目一并报批。课题建立后,王振国组织的临床疗效验证,其有效率也只有3.2%,达不到8%的治疗用药标准,“但科委的人说,就让它通过鉴定吧”。这话就像上帝创世的话一样灵验,于是,世界便有了“天仙”抗癌药。王振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白,他将他的“天仙”拿到比利时的一个商业性的所谓“尤里卡世界发明博览会”上展出,获取所谓“世界发明最高个人研究奖”、“将军勋章”、“骑士勋章”等,都是国家科委、吉林省科委要他去的,“我还心疼我的路费呢”。今年6月18日国家科技部对外公布,振国公司的一个“抗癌新药”研究项目,被列入200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研发计划“863”的引导项目。国家科技部的相关网站上至今还在宣传王振国在那个什么“尤里卡”博览会上得的奖呢。
为王振国撑腰的比胡万林的拥趸档次高得多!我们可以不相信“自学成才”的王振国,难道能不相信科技部吗?王振国说他“从来不花一分钱去走关系”,那么科技部的人为什么这样“抬举”他呢?完全没有科技常识?急于出科研政绩为国争光?错就错到底?在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里看到河南荥阳县一个“混混”如何搞定国电总经理、正部级贪官高严的,也读过李金华关于中央部委的审计报告,不敢说上焉者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客,但我还是相信王振国走的不是河南那“混混”同样的路径,他毕竟有“发明”成果呀。
其次,是医学界。当年揭露“神医”胡万林的是司马南等医学圈外人,如今挺身质疑“天仙”的也不是医学界的。医学界人一些心存异议却保持缄默,另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而与之合作。广安门医院的人为什么代王振国申报项目,并听任“天仙胶囊”通过鉴定?他们说怕得罪科委的人使自己的两个项目批不下来,50万元科研经费泡汤。明知该药在广安门医院的60例临床验证无一有效,却一直没有站出来告诉公众,医德云乎哉!还有,当王振国打着中医研究院的招牌将“鉴定”的3.2%的有效率宣传成80%时,相关医院与专家在哪里?他们的良心碰到“天狗吞日”了吗?那个聘他为“客座教授”的大学,不就是因为他资助了一年一度的什么“振国杯”论文大奖吗?俗话说“闭着眼睛吃毛虫”,那是指不讲卫生自己吃,这些有救死扶伤之责的人,却是闭眼让人将““毛虫”卖给癌病患者吃,自己分点残羹冷炙。
第三是媒体。为他造势的媒体不少是国家级的,这一方面是与国家科委(科技部)的认可“配套”;另一方面,或是无知又不负责,不尽新闻核实的责任,王振国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给什么稿就跟着报什么;或者见利忘义,只管收广告费,哪管枉死城中添新魂。君不见,医学界公认清除乙肝病毒迄今无特效药,一些媒体却照登根治乙肝的广告?
第四是国际拆白党。国外有克莱顿大学,也有克莱顿博览会、学会、协会,一手交钱一手发证书奖牌,这不稀奇。关于“天仙”这方面的内容,请看报道原文,恕不赘述。
最后,特别应当提出的“社会因素”是公众。虽然公众信任国家机关、信任医学界和国家级媒体,对此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总要有起码的科技常识吧,怎么那样容易相信奇迹和神话,那样相信来自国外的五花八门的奖章?俗话说事不过三,怎么就上当受骗永没个完?尤其是,为了自己得便利,昧着心帮他去哄人,是不是有“为虎作伥”之嫌?报道讲了王振国的两个病例。一个是正起诉王振国的作家杨啸,把王当妻子的“救命稻草”,写了“振国集团造福人民”的藏头诗,请书法家写成横幅,装裱奉寄,结果他妻子去世两个月后,还作为神效的证人活在王振国的宣传网站上。另一个是王振国《战胜癌症》一书中的患者童象炳(已去世),为吃免费药而接受暗示,说该药如何有效,被评成所谓“十佳抗癌英雄”。我们的社会上做这种交易的人太多了!从贪官污吏为吃数十万、百万元的回扣而宁肯国家损失数亿数十亿,到众乡亲街坊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去托关系“上贡”,这样的悲喜剧、闹剧、丑剧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这样的社会环境难道不正是最适宜培育大骗、巨骗的土壤吗?
王振国不过是得“天时地利人和”又敢想敢干罢了,他的神话应了一句老话:“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